中區訓練委員會

各種文件申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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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種申請流程與文件說明

承辦分會申請補助款作業須知
一、於活動實施一個月前,以正式公文提報所承辦活動舉辦的時間、地點、活動內容、DM…等 相關資料於中區會各相關單位申請備查。 ※DM 須載明主辦、承辦單位、班主任…等,未經班主任認可不得開始招生。

二、於活動舉辦完成一個月內,檢附以下資料並提報活動正確之時間、地點、活動內容(含訓 練課程之講師名單及學員名冊)等,提送中區會核請補助。

  1. 補助款申請書 (附件一)
  2. 匯款存摺影本
  3. 活動成果報告書 (請裝訂成冊+電子檔)內含:
  • 活動之流程 (分會之相關籌備會記錄或計劃書)
  • 活動之文宣廣告 (文宣廣告或邀請函)
  • 活動之組織系統表
  • 活動照片六張 (附件二)
  • 活動支出結算明細表
  • 活動心得報告 (附件三)
  • 結業學員名單或比賽活動隊伍、評審、得獎名單
三、講師費用給付標準
  1. 具總會各級講師之資格者按所具備職級給付,每日不得高於總會規定之最高上限(新台幣 14000元),車馬費與食宿費另計。
  2. 外聘講師之講師費給付標準每日上限亦為總會規定之最高上限(新台幣 14000 元)
四、以上資料完備後請以電子檔方式寄至中區秘書處備存;補助款申請流程須配合中區會每月財務作業。

Income Tax Plann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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